各毕业班级:
根据《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参加志愿服务项目奖励暂行办法》(华大学〔2016〕1号)(附件1)规定,为做好我校2016届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参加志愿服务项目的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我校2016届就业去向为基层就业或参加志愿服务项目的境内全日制毕业生。
二、奖励类型
1.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单位工作。
2.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3.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
4.参加福建省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选调生。
5.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项目。
申报程序、奖励金额和授予的荣誉称号等具体规定见附件1。
三、申报时间
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8日
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5日
四、提交材料
1.《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参加志愿服务项目奖励申请表》(附件2);
2.身份证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者相关部门的录用文件;
4.能正常使用的银行卡账号复印件;
5.报到证复印件;
6.有单位盖章的报到证明。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2016届毕业生申请到基层就业、参加志愿服务项目奖励汇总表》(附件3),第一批和第二批的申请汇总表分别于6月18日前和10月25日前发至邮箱:2092038033@qq.com,并将所有纸质材料和汇总表的纸质版报送至学院团委C5-303周超老师处。
五、其他说明
学校拟在2016年的毕业典礼现场对符合申请的毕业生授予相关荣誉称号。第二批申请者的荣誉证书将通过邮政快递寄送。
奖励金将由学校财务处统一发放,请务必填写准确的开户行和账号信息。
附件:1.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参加志愿服务项目奖励暂行办法
2.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参加志愿服务项目奖励申请表
3.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2016届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参加志愿服务项目奖励申请汇总表
附件1
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参加志愿
服务项目奖励暂行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引导和鼓励广大毕业生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积极参与志愿服务项目,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境内应届普通全日制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
第二条 毕业生于毕业年度9月30日之前,就业去向为基层就业或参加志愿服务项目,学校进行奖励。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境内应届普通全日制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
第二条 毕业生于毕业年度9月30日之前,就业去向为基层就业或参加志愿服务项目,学校进行奖励。
第三条 学校奖励的类型包括:
(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
(二)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三)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
(四)参加福建省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选调生。
(五)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项目。
第四条 西部地区是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部地区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
第五条 福建省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包括:
永泰、诏安、云霄、平和、宁化、建宁、明溪、清流、泰宁、政和、松溪、浦城、光泽、顺昌、武平、长汀、连城、柘荣、寿宁、周宁、屏南、霞浦、古田。
第六条 对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1款、第2款规定的毕业生,学校一次性奖励安家费3000元人民币。
如毕业生毕业年度为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学校一次性奖励安家费4000元人民币。
第七条 对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3款、第4款、第5款规定的毕业生,学校一次性奖励2000元人民币。
如毕业生毕业年度为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学校一次性奖励3000元人民币。
第八条 对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1款、第2款、第3款的毕业生,授予“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服务基层优秀学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对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5款规定的毕业生,授予“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优秀青年志愿者”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第九条 参与上述项目的毕业生除享受我校奖励外,同时可享受国家有关学费补偿代偿、考研加分和保留学籍等优惠政策,具体参照国家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条 申请者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参加志愿服务项目奖励申请表》;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到证复印件;
(四)有单位盖章的报到证明;
(五)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者相关部门的录用文件;
(六)能正常使用的银行卡账号复印件。
第十一条 申请时间为每年10月10日-10月31日。
第十二条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自行申请,填写《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参加志愿服务项目奖励申请表》,备齐材料,报所在学院审核。
第十三条 学院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学生处。
第十四条 学生处会同校团委进行资格复审、公示,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划拨奖励金。
第十五条 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参加志愿服务项目奖励金的发放须严格按程序进行,透明公开,不得弄虚作假。毕业生如提供虚假材料冒领奖励金,将向全校通报批评,并告知用人单位,追回奖励金。
第十六条 如国家基层就业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执行国家、福建省新的政策。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2
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参加志愿服务项目奖励申请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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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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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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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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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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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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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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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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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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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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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就业□ 志愿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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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源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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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年度为
阳光成长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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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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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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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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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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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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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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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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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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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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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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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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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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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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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由校团委复审,其余项目由学生处复审。申请者还须提供:1.身份证复印件;2.报到证复印件;3.有单位盖章的报到证明;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者相关部门的录用文件;5.能正常使用的银行卡账号复印件。
附件3
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2016届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参加志愿服务项目奖励申请汇总表
学院: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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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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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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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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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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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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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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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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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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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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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阳光成长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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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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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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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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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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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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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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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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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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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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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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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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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汇总表可在就业网的通知文件下载;2.类别请填写基层就业或者志愿服务项目;3.阳光成长计划的认定时间为毕业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