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根据《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拟于11月评选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根据《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评选对象为二、三年级研究生。
二、名额分配
1.社会工作奖:1名(须担任研究生干部,任期满一年)。
2.困难助学金:1名(困难助学金申请者必须是“阳光成长计划”成员)。
三、申报要求
1.申请者须提交《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至C5-403,并同时将《申请表》和《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2335845784@qq.com。
2.请于11月21日16:00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视为放弃。
附件:1.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
2.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2015-2016学年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信息汇总表
3.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2015-2016学年洪长存奖助学金附件.zip
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