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的通知》(校学〔2021〕115号)和学校相关通知,经个人申请、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推荐以下同学参评2021年度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年级 |
综合成绩 =绩点*20*80%+综测*20% |
学院意见 |
备注 |
1 |
林志颖 |
1812107043 |
2018级 |
77.88 |
优秀一等 |
正选 |
2 |
张俊贤 |
1812104045 |
2018级 |
71.24 |
单项奖 |
正选 |
如有异议,请于11月6日下午5:00前向学院学工办反馈,电话:0592-616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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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