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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2011年“厦门市慈善总会、厦门航空慈善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28点击:[]

各班级:

根据厦门市慈善总会、厦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助我校贫困大学生的意见,现将有关评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条件:

1、热爱祖国、勤奋学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者。

2、家庭有突发灾祸或家中无劳力、经济来源困难者。

3、2011-2012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及2011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二、资助名额及资助标准:

厦门市慈善总会、厦门航空慈善助学金将资助我校100名贫困生,一次性资助金额1000-1500元(具体金额待确定)。

三、评定要求:

1、申请者应详细填写《厦门市慈善总会、厦门航空慈善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并写一封给捐助单位(厦门航空、厦门慈善总会)的800字左右感谢信。对于2011级新生,需要同时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家庭及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班级要在对学生经济情况调查的基础上,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定资助对象。应重点关注最近因自然灾害或家庭经济发生重大变故而造成经济突发困难的学生。(每班级推荐人数不得超过两名)

3、各班级请于1013日上午12:00前将申请表、感谢信等材料汇总,填写《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受助学生家庭情况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报送土木学院团委C5-304高菲老师处,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tmtw@hqu.edu.cn

4、申请者申请材料汇总后由学校报送至厦门市慈善总会,待批准后公布确定名单,发放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厦门市慈善总会、厦门航空慈善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3: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受助学生家庭情况汇总表

 

 

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学生工作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