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历年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选情况,从教育部、国侨办下发文件至提交申报材料的工作周期较为短暂,给各班级评选工作造成不同程度的压力。考虑到目前仍未收到教育部、国侨办相关评审文件,为确保后期评选工作有序开展,学生处决定提前做好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报工作,待教育部、国侨办下达指标后,再进行学院确认推荐与学校复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依据《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2010年8月修订)、《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2012年8月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审核流程
1.个人申报:学生根据学生类别和申报类别填写申请表,每人只可申报一个奖项,将《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2012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表》、成绩单、证件复印件各一式两份于11月23日前上交学院境外生联络部副部长黄美娴同学(15396205808),并将《2012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拟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到1416745085@qq.com(黄美娴)。
2.学院初审:学院按照相关评选办法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申报人进行排序,待学校收到教育部、国侨办下达指标后,根据排序进行确认推荐。
3.学校复核:待教育部、国侨办下达指标后,另文通知。
三、注意事项
请各位同学认真填写表格并准备好相关材料,规范“学院”“专业”名称,按全称填写。
附件:
附件1: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2012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表.doc
附件3:2012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拟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
201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