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自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现就我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2013届毕业生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含已就业和待就业)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愿望的人员,不列入补贴对象。
二、发放原则、标准和列支渠道
(一)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隶属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按1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请(2013年7月21日之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填写《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附上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如无法提供低保证发放单位和低保证号,须提供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意见。
请预申请的毕业生于7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交至学院团委C5-304周超老师处,另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729969265@qq.com,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二)校内公示(2013年7月24日至29日)。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将复审通过的名单在校园内公示。
(三)资金拨付。学校于7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进行上报,待省、设区市人事、财政部门核准申请补贴高校毕业生的生源和相关材料后,预计8月底前将求职补贴发放到毕业生。
四、工作要求
各班级要认真核查毕业生提交的申请表,如有发现毕业生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将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福建省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
省公务员局:0591-87565225
电子邮箱:fjsbysxmk@163.com
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0595-22691552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595-22693594
邮箱:hqubys@h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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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团委:0592-6162693
邮箱:729969265@qq.com
附件: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