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定澳门学生的学习信心,鼓励他们“学有专长、绩有特色”,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同时,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澳门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根据《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12年8月修订)有关规定,拟于10月-11月评选2012-2013学年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助学金,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根据《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推荐形式
1.个人申报:学生根据申请类型填写相关申报表,报学院综合评审。
2.学院推荐:学院结合申报情况及名额分配(附件1,助学金根据实际情况推荐,暂不分配名额),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并确认推荐名单报学生处。
3.学校评审:陈明金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后,进行全校公示并确定获奖名单。
三、注意事项
为保证本次评选顺利进行,请各班级做好澳门学生的申请工作并严格把关,评选名单和相关表格于10月23日前统一上交学院团委C5-304周超老师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729969265@qq.com。
附件:03关于评选2012-2013学年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助学金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