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2013〕75号
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关于评审2013-2014学年
研究生新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2013级研究生新生:
根据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关于评审2013-2014学年新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校学〔2013〕53号)文件精神,定于近期评审2013-2014学年研究生新生“阳光成长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试行)》中规定条件的全日制2013级研究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研究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为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两项。“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均有资格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三、名额控制与等级确定
新生“阳光成长计划”成员总数应控制在本学年境内新生人数的25%以内,金沙官网今年有15个名额。实际资助需求总量较少、希望通过勤工助学获取资助的学生,如符合“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申请条件,
可纳入“自立生”类别(原则上不再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
四、评审要求
1.“阳光成长计划”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各研究生要高度重视,结合自身情况认真申报。届时学院组织班主任、辅导员对申请的同学进行点对点的面谈和调查走访,全面详实掌握学生的情况。
2.落实“量身订做、精心配比”原则,做到普困与特困有别、境内生与境外生有别,权利与义务结合、无偿与有偿结合、长期资助与短期资助结合。
3.重点关注来自遭受地震、干旱、洪涝自然灾害地区学生和少数民族困难学生等,做到物质关怀与精神关爱并举。
五、评审步骤
1.学生网上自主申请:10月18日-10月23日开通系统网上申请,学生需在截止日期前登陆“研工管理信息系统”自主申请“阳光成长计划”,注意网上填报的相关数据务必保持与纸质版一致。
2.申请材料报送:《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2013-2014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申请表》和《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该表格须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请各位研究生提前做好准备)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两校区负责人收齐后交至厦门校区土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C5-307陈露老师,电子版请以名字命名,发至邮箱:2335845784@qq.com,材料上交截止时间:2013年10月23日下午5点前,逾期视为放弃。
3.学院逐级审核:由班主任、研究生导师、辅导员及学院对提出资助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最终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并报学生自主管理中心审批、公示,11月中下旬落实各项资助。
六、几点说明
1. 阳光成长计划审核细则详见学生手册《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试行)》(2012年8月修订)。
2.所有复印材料,均须保证与原件完全一致。
3.“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将作为“华商研究生助学金”等困难补助资格认定条件。
附件: 1、(75号)附件1: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2013-2014学年新生阳光成长计划申请表.doc
2、(75号)附件2: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doc
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
2013年10月18日
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 2013年10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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