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2013〕110号
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
华商研究生助学金的通知
各年级研究生:
根据《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华商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定于12月份评选2013-2014学年华商研究生助学金。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按《管理办法》规定的评选范围及条件(详见研究生手册)。
二、名额分配
一等助学金:7名,每人每年3000元;二等助学金:8名,每人每年2000元。各年级名额原则上依据2013-2014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成员比例分配。
三、申请流程
1. 12月20日-12月22日,网上申请及材料准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登录研究生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中“综合服务”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扩展信息后,方可在“资助服务”中“我的困难补助”进行助学金的网上申请,(逾期未网上申请者视为放弃)。申请人提交纸质版《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华商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社区表现分由班长统一去社区盖章,学习情况如实填写后统一提交审核,班主任或导师意见统一由班主任填写。电子版《汇总表》一份,发至邮箱2335845784@qq.com。
2. 12月22日-12月24日,班主任组织谈话,调查了解申请学生家庭情况及各方面综合表现,详细填写班主任意见。申请者将完整的材料于12月24日下午15:00前提交,厦门校区研究生交至C5-307研究生办公室,泉州校区研究生交至团委办公室。
3.12月25日-12月31日,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4.1月2日-1月6日,学生处网上审核并进行全校公示后,提交“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华商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委员会”终审,确定受资助学生名单。
5.1月7日-1月9日,各学院、研究院(所)从研究生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导出困难补助发放花名册,学生本人签字后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两校区办公室。
四、其他说明
1. 申请人需具备申请资格,受资助学生须有感恩意识;
2. 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务必及时、完整提交,以免影响评审。
附件1:华商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华商研究生助学金汇总表.xls
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
2013年12月20日
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 2013年1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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