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生:
为做好2020年及2021年我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经费续拨工作,学院需与毕业生就业单位联系,确认已获得补偿代偿资格的毕业生(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当前在职在岗情况,并填报《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于2022年6月14日前报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
一、报送材料
1.当年在职在岗情况证明(每生一式一份,仅需提供图片扫描件);
2. 2020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本科生及研究生,一式一份);
3. 2021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本科生及研究生,一式一份)。
毕业生应认真审核本人材料,填写“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时,请仔细核算本次申请补偿代偿金额(2020年毕业生为批准补偿代偿金额的 34% ,2021 年毕业生为总额的 33%),并备注相关离职离岗人员信息。
二、报送方式
请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相关材料,其中附件3纸质材料需要邮寄至学校,收件人为:xiaqing,手机号码:18559818606,详细地址:集美大道668号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厦门校区;附件3、附件4、附件5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1738039335@qq.com
附件:
1.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2020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批准名单
2.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2021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批准名单
3.当年在职在岗情况证明
4.2020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
5.2021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
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