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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为鼓励澳门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学校决定评选2017-2018学年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助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根据《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华大学〔2012〕3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学生根据申报类别填写申请表(一人仅限申报一个项目),并报学院审核。
2.学院推荐:
(1)奖学金:学院结合申报情况和名额分配,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并确认推荐名单报学生处港澳台侨学生发展中心。
(2)助学金: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推荐申报。
3.学校审定:经陈明金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并进行全校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
三、注意事项
请班级做好相关组织申报和评审推荐工作,于10月16日12:00前将学生申请表及推荐汇总表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报送至C5-303宋宸仪老师处并将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2076464618@qq.com,其他申请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
附件:
1.2017-2018学年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17-2018学年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3.2017-2018学年陈明金澳门学生助学金申请表
4.2017-2018学年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助学金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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