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我校与台湾东海大学、淡江大学、中原大学、台北大学、台南大学、台北教育大学、台湾艺术大学、世新大学、铭传大学、义守大学、台中教育大学、屏东大学、中国文化大学、大同大学、金门大学、亚洲大学、元培医事科技大学、明新科技大学、中华大学、元智大学、彰化师范大学、逢甲大学、暨南国际大学、台北城市科技大学、景文科技大学签署的合作协议,我校拟于近期选派学生在2017年秋季学期前往上述25所台湾高校进行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与费用
1.年级:选拔我校四年制本科学生于二年级下学期、三年级(五年制本科专业为三年级、四年级上学期)到台湾高校交流一学期,学习对应专业课程。经考核合格,台湾高校颁发成绩单,然后返回我校完成课程。根据《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本科生课程学分转移和成绩认定规定》(教务〔2013〕17号)认定学分。
2.在台费用:在台湾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均按台湾高校相关规定标准执行。详情请见附件1。
3.在校费用: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学生在台学习期间,照常缴纳我校住宿费;不缴纳对方学费的公费交流生照常缴纳我校学费;应缴纳对方学费的自费交流生向我校缴纳所修学分正常收费标准之50%的注册费和管理费。
二、报名条件
1.选拔对象为2015级在校本科生(建筑学、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专业为2014级和2015级在校本科生),身心健康,在其他条件相当的情况下未曾有过出国(境)交流学习的学生优先。
2.思想端正,能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才能和协作精神,善与人沟通。
4.无挂科或重修,无作弊等违纪行为。学习成绩优良,入学至今总平均绩点不低于3.0。其中报名东海大学的总平均绩点不低于3.5,在名额不满的情况下可适当降低要求,但不得低于3.0。
5.须选择交流台湾高校开设的与所在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及其相关课程。
6.我校根据台湾高校提供的名额,按照平均成绩绩点排序同时兼顾学院及专业分布的原则,择优推荐。但最终的录取权在台湾高校。
三、其他要求
1.必须配合以下日程的统一安排:参加两校区行前教育、整组办理入台通行证及签注、整组赴台报到等。
2.经监护人同意,且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经济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生活费、书本费、体检费、在台期间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等费用。
3.获得我校推荐资格后,除非不可抗力,不得无故退出项目。否则,今后将取消我校所有对外交流项目的报名资格。
4.在台湾交流学习期间必须服从所在学校统一的住宿安排。
5.交流期满后按时返回我校,提交心得总结,继续学业。不得在原入台证及通行证签注许可停留期限之外,延期或超期在台湾境内逗留。
四、推荐名额、项目费用等
(见附件1:2017年秋季学期台湾高校交流学生项目简况表)
五、学生报名需提交材料
1.《2017年秋季学期台湾高校交流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
2.《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与台湾高校交流学生监护人声明》(见附件3,必须由家长本人直接邮寄或传真至所在学院)。
3.成绩单(包括学生入学以来所有课程,请学院教学秘书打印,并在成绩单上注明成绩总平均绩点及专业年级排名、专业年级人数、有无挂科或重修、以及有无考试作弊等不良记录,并加盖学院成绩专用章)。
4.其他材料(非必须的材料,例如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证书复印件、省级及以上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六、组织实施及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分管国际交流工作领导安排国际交流秘书组织学生报名,并根据报名学生的总平均学分绩点和专业年级排名等情况进行汇总排序,于2017年3月25日(周六)17:30前将学生的所有报名材料、以及报名学生汇总表(见附件4,请务必使用此次版本)纸本报送至土木学院办公室C5-303陈竹林老师处,同时将报名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发送至邮箱:hqucivil@qq.com,逾期不候。
学院负责人:陈竹林老师(土木学院)
电话:0592-6162712 手机:15959558806
项目联系人:吴斯琼老师(国际学院)
电话:0595-22690731 传真:0595-22699139
附件:1.2017年秋季学期台湾高校交流学生项目简况表
2.2017年秋季学期台湾高校交流学生项目申请表
3.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与台湾高校交流学生监护人声明
4.2017年秋季学期申请赴台湾高校交流学生汇总表
附件2 2017年秋季学期台湾高校交流学生项目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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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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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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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 一寸 照片 |
姓名拼音(护照英文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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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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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港澳通行证、护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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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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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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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及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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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绩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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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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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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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愿担任组长 |
(有资格申请干部奖学金) |
个人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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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志愿(每项必填) |
学校: ☑1学期 □1学年 院系: 是否愿意自费: |
第二志愿(可不填) |
学校: ☑1学期 □1学年 院系: 是否愿意自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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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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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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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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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课计划 (到申请学校网站查询,并根据教务处规定列出具体选课名单)两个志愿学校分别选课。 |
第一志愿学校 |
第二志愿学校(若没有则不必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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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移课程 |
课程性质 |
学分 |
交换期间修读课程 |
学分 |
申请转移课程 |
课程性质 |
学分 |
交换期间修读课程 |
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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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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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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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教学副院长对该生选课计划的意见(确认该生所选课程是否可替代当学期教学计划中的相应课程及学分) |
签名(盖章): 此栏必须和选课计划打印在同一页 年 月 日 |
教务处对该生选课计划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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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盖章): 由国际学院收齐后统一报批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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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 意见 (主要是对学生思想品德、总体表现的评价) |
签名 和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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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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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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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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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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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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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 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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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时期 获奖情况 |
(指校级、省级及以上奖项,需附相关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佐证。若无可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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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交流学习目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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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声明 (此栏必须手填) |
本人承诺所提供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与事实不符之处,将接受国际学院取消报名资格等处置。 本人清楚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与台湾高校交流学生项目的有关要求,交流学习(1学期或1学年)期满后将返回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继续完成学业。如果获得推荐资格,除非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绝不随意退出此项目。 本人承诺在台湾高校交流学习期间主动和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国际学院、带队老师)保持联系,定期通报学习、生活情况,归来后提交心得总结。本人承诺遵守台湾的法律和所在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当地民族的风俗习惯,遵守学校纪律,不做有损大陆和学校尊严的事情。 本人承诺在台湾高校交流学习期间注意人身安全,并采取主动措施加以保障,包括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医疗保险等。如遇重大自然灾害或当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的个人事故,与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及其部门无关。 申请人签名:(此处打印无效)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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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请用计算机编辑填写电子版申请表打印并签名后,再找所在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及学院党委签名盖章。(注意勿忘盖章!)最后在学院规定期限之内上交所在学院负责老师,各学院期限详询负责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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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与台湾高校交流学生监护人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
1.本人与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 学院 级 专业学生(姓名:
学号: )是 关系,作为其监护人,本人同意其参加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与台湾高校的交流项目,到台湾高校交流学习。
2.本人清楚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与台湾高校交流学生项目的有关要求,并愿意承担学生参加该项目所涉及到的必要费用(含往返旅费、生活费、书本费、体检费、在台期间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等),也同意学生在台湾高校交流学习期满后返回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继续完成学业的时间安排。如果学生获得推荐资格,除非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绝不随意退出项目。
3.本人认为,学生必须配合学校统一日程安排:参加行前教育、办理入台通行证及签注、统一赴台报到等。不得在原入台证及通行证签注许可停留期限之外,延期或超期在台湾境内逗留。
4.本人认为,学生在台湾高校交流学习期间应该主动与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国际学院)和带队教师保持联系,定期通报学习、生活情况。学生应该遵守台湾的法律和所在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当地民族的风俗习惯,不做有损大陆和学校尊严的事情。
5.本人认为,学生在台湾高校交流学习期间应该注意人身安全,并采取主动措施加以保障,包括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医疗保险等。如遇重大自然灾害或当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的个人事故,与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及各部门无关。
特此声明。
监护人签名: (此处签名必须家长本人亲笔书写,打印无效!)
身份证: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此份文件须由家长单独提交,截止日期与其他材料一样。
*若发现非家长本人所签,或未按时提交者,国际学院有权取消交流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