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优化辅导员队伍结构,推进我校学生工作全面发展,现面向全校优秀高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公开招聘兼职辅导员若干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2.坚持个人综合素质与辅导员工作性质相结合。
3.坚持应聘个人与学校双向选择相结合。
二、选聘对象
1.在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特别优秀的在校全日制高年级本科生。
三、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须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二)学习成绩优良,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三)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道德高尚,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务实;
(四)有一定的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独立观察与分析能力、良好的组织协调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能较好地处理好兼职工作与专业学习和科研任务的关系。
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在同等情况下,具有兼职辅导员工作经验者,或持有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专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录用。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9月17日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须填写《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兼职辅导员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并附详细的学习或工作经历、有关奖励、资格证书等材料提交至土木工程学院C5-304郑星有老师。
(二)面试
学院考核面试小组负责对面试学生进行面试工作。重点考察面试学生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仪态仪表以及应聘者对学生工作的认识和态度等。
五、工作职责
工作要求及职责具体参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及《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规定(试行)》。
六、聘期及考核
1.正式录用人员安排由各学院调配管理,学生处备案。每学年为一个聘期,经考核合格者,颁发聘用证书,符合续聘条件者可连续聘用,直至学生毕业离校。
2.兼职辅导员实行坐班制,除上课时间和导师要求的学术活动时间外,均应按专职辅导员的要求上班。
3.每个聘期结束后,各学院要对本学院兼职辅导员参照《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采取本人自述、民主测评及学院党委考评相结合的形式。
七、聘期待遇
1.兼职辅导员工作期间,学校逐月发放工作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元/月(寒暑假除外)。各学院按辅导员工作情况填写《考勤表》(见附件),报学生处进行发放。
2.学生担任兼职辅导员工作满一年,考核合格,毕业后自愿申请担任专职辅导员,学校新聘专职辅导员时视业绩优先推荐。
3.学院要积极为兼职辅导员的工作和生活创造便利,将兼职辅导员与专职辅导员同等对待。
附件:关于招聘兼职辅导员的通知(学院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