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为鼓励香港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营造优良学风,学校决定评选2021-2022学年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根据《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大学〔2012〕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申请者须填写《学风承诺书》。【《办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5】
二、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学生根据申报类别填写以下表格,并报学院审核:
附件1学风承诺书,电子版
附件3申请表(一人仅限申报一个奖项),电子版及申请人有效证件、成绩单、获奖证明等佐证材料电子版扫描件,
附件4汇总表,电子版
2.学院推荐:
学院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本科生推荐顺序参考《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按照绩点与综测成绩的综合加权分数进行排序。研究生推荐顺序参考《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公示后确定推荐名单报学生处港澳台侨学生发展中心。
3.学校评审:经学生处组织审核评议并进行全校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
三、注意事项
1、对于2021-2022学年期间,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陈嘉庚奖学金、华文教育奖学金的不再重复推荐。申报该学年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助学金的不再重复推荐。
2、请有意申请奖学金的同学,于11月17日12:00前按表格中所需的材料电子版汇总为一个压缩包命名为“年级+姓名”发送至2675254557@qq.com。
附件:
1.学风承诺书
2.2021-2022学年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3.2021-2022学年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4.2021-2022学年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汇总表
5.《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