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研究〔2018〕61号)、《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华大研〔2017〕20号)、《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14〕34号)等文件精神,学院决定于10月份开展2017-2018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一)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金沙官网硕士研究生有5个正选名额,1个备选名额,博士研究生有1个正选名额,1个备选名额。
(二)参评对象
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个人档案转入我校的研究生,不含本校在职人员)。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主体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科研潜力突出的一年级新生也可以申请参评。
(三)评审条件
评审条件根据《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华大研〔2017〕20号)和《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1)执行。
(四)材料提交及注意事项
1.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9月28日17点之前,逾期视为放弃。
2.报送地点:班级汇总后交至学院办公室C5-308。
3.报送材料要求: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表格为一页,正反面打印,务必严格按照国奖审批表第三页的填表说明,推荐意见由导师填写,100字左右,签字必须手写);②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包括荣誉证书、论文情况(封面、目录、正文及封底,且SCI、EI论文需盖图书馆证明章)等相关材料。(备注:成绩单由学院统一打印);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报送汇总表》、《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报送汇总表》只需填写电子表格。
材料提交务必完整 ,因材料不齐影响评审结果,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申请表填写规范,专业按学习成绩单上的专业全称填写。
4.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请以年级+名字命名,班级汇总后发至邮箱:2335845784@qq.com。
5.请研究生务必查阅相关评审文件,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获奖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一)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项目 |
一等学业 奖学金 |
二等学业 奖学金 |
普通学业 奖学金 |
博士 |
硕士 |
博士 |
硕士 |
博士 |
硕士 |
名额分配 |
1 |
15 |
4 |
44 |
符合条件者申报 |
奖励金额 |
18000 |
12000 |
10000 |
8000 |
二、三年级5000;一年级6000 |
二、三年级4000;一年级5000 |
备注:普通学业奖学金无需学生本人申报,由学院将符合条件者统一汇总上报。 |
备注:荣誉称号不可兼得,但可与奖学金兼得。其中,校研究生三好学生必须从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含普通学业奖)的学生中产生。
(二)评审办法
评审条件根据《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华大研〔2017〕20号)和《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1)执行。2016级、2017级研究生参评一、二等学业奖或普通学业奖,2018级研究生只参评普通学业奖。
(三)材料提交及注意事项
1.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2日下午17点之前,逾期视为弃权。
2.报送地点:班级汇总后交至办公室C5-308。
3.报送材料要求:①相应的审批表(一式一份)及汇总表(其中,社区表现分由班级负责人收齐后统一到社区中心盖章审核);②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包括荣誉证书、论文情况(封面、目录、正文及封底,且SCI、EI论文需盖图书馆证明章)等相关材料。(备注:成绩单由学院统一打印);③注意:申请奖学金等级用铅笔勾选即可;所有学习成绩、论文发表、担任学生干部、参加各类活动获奖等综合表现情况均在2017-2018学年内取得,科研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5. 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请以年级+名字命名,班级汇总后发至邮箱:2335845784@qq.com。
6. 同一学年内各类奖学金原则上不可兼得;奖学金与助学金及新生奖学金可兼得;奖学金与各类荣誉称号可兼得。请研究生务必查阅相关评审文件,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获奖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7.其他未尽事宜由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负责解释。
三、荣誉称号奖项
1.校研究生三好学生:8名(校三好学生必须从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校研究生奖学金的学生中产生)
2.校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5名(担任研究生干部,任期满一年)
3.院优秀研究生干部:3-5名
4.根据《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2014年8月印发)的有关规定执行,院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参照执行。各类荣誉称号不可兼得,但可与奖学金兼得。
5.报送时间:2018年10月26日下午17点之前,逾期视为放弃。
6.报送地点:申请表需打印纸质版(一式一份)班级汇总后交至办公室C5-308。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请以年级+名字命名,班级汇总后发至邮箱:2335845784@qq.com。
附件:1. 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2. 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报送汇总表
5.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报送汇总表
6. 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
7. 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研究生奖学金报送汇总表
8. 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学生荣誉称号审批表
9. 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研究生荣誉称号报送汇总表
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
2018年9月26日
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 2018年9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