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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16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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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条件

申请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我校全日制港澳及台湾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华侨本科生。评审根据《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申请表和推荐表,并附上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及2023-2024学年成绩单、获奖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交电子版,每个文件命名清楚),10月18日上午12:00前将电子版发给各年级境外生班长

2.学院推荐。各年级境外生班长将本年级申报材料审核无误后18号20:00前汇总给青年发展部境外生奖学金负责人方昊(邮箱3348550938@qq.com)学院根据名额指标,结合本学院工作实际制定评审细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排序推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分开排序),20-22日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在23日整理好材料报送学生处。

3.学校复核。学生处组织评议小组进行复核评审,确定建议获奖学生名单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审批。

三、评审进度

1.学生申请及学院推荐10月16—10月23

2.学校复核、评议:10月24—10月25日

3.学校公示:10月26日—11月1日

4.确定获奖建议名单11月2日113日

5.向上级部门呈报评审结果:11月4日

四、注意事项

1.申请表和推荐表每位申请人都要填写。其中申请表一定根据填写提示对照填写(注意细节提示),确保申请表打印预览是单面一页,不可超出限定页数,获奖情况如果较多可选取重要的写,且奖项名称需与获奖证书上保持一致,不可简写。推荐表填写后续保证打印预览为正反面一页纸,不可超出或少于限定页数,请自行排好版面。

2.申请表和推荐表需要个人手写签名处先不签字,通过公示后统一安排来学院签字。

3.推荐汇总表每个申请人都需填写,根据填表说明不要漏填、错填。

4.各年级班长注意收集年级申报材料时,按照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分类打包,注意在18日12点前每天提醒年级同学及时提交申报材料,18号12点后不再接收后补申请。收集到的申请材料,请各年级班长对照申请要求进行初步审核,减少填写和格式错误,以节省后续修改时间。

5.奖学金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质量要求高,请各年级做好宣传发动、审核工作。对于逾期未报送、以及未按规定报送材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相关学生自行承担。


附件:1.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3.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4.教育部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推荐表

5.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本科生)

6.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研究生)

7.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本科生)

8.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研究生)

9.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10.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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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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